國內新規 New Domestic Regulations
01、中國和烏干達海關AEO互認公告
2021年5月,中國與烏干達兩國海關正式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和烏干達共和國稅務署關于中國海關企業信用管理制度與烏干達稅務署AEO制度互認的安排》(以下簡稱《互認安排》),決定自2023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
根據《互認安排》規定,中烏雙方相互認可對方的“經認證的經營者”(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簡稱“AEO”),為進口自對方AEO企業的貨物提供通關便利。
中烏雙方海關在進口貨物通關時,相互給予對方AEO企業如下通關便利措施:
1.適用較低的單證審核率;
2.適用較低的查驗率;
3.對需要實貨檢查的貨物給予優先查驗;
4.指定海關聯絡員,負責溝通處理AEO企業在通關中遇到的問題;
5.在國際貿易中斷并恢復后優先通關。
中國AEO企業向烏干達出口貨物時,需要將AEO編碼(AEOCN+在中國海關注冊登記和備案的10位企業編碼,例如AEOCN1234567890)告知烏干達進口商,由其按照烏干達海關規定申報,烏干達海關確認中國海關AEO企業身份并給予相關便利措施。
02、中國與菲律賓相互實施RCEP關稅減讓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日前發布公告稱,自2023年6月2日起,對原產于菲律賓的部分進口貨物實施RCEP東盟成員國所適用的協定稅率,后續年度稅率自當年1月1日起實施。
RCEP對菲律賓正式生效后,在貨物貿易領域,菲律賓在中國-東盟自貿區基礎上,新增對我國汽車及零部件、部分塑料制品、紡織服裝、空調洗衣機等零關稅待遇,經過一定的過渡期,上述產品關稅將從3%-30%逐步降為零。
RCEP對菲律賓生效后,全部15個成員均完成生效程序,并相互實施關稅減讓,協定進入全面實施新階段。
03、進一步拓展吉林省內貿貨物跨境運輸業務范圍
為落實國家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的戰略部署,促進利用境外港口開展內貿貨物跨境運輸合作,海關總署決定進一步拓展吉林省內貿貨物跨境運輸業務范圍。現就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同意在原有吉林省內貿貨物跨境運輸業務范圍的基礎上,增加俄羅斯符拉迪沃斯托克港為內貿貨物跨境運輸中轉口岸,增加浙江省舟山甬舟集裝箱碼頭和嘉興乍浦港2個港口為內貿貨物跨境運輸入境口岸。
二、跨境運輸過程中,運輸企業須采取有效防控措施,防止動植物疫情和外來物種傳入。
三、其余事項按照海關總署公告2014年第42號執行。
本公告自2023年6月1日起實施。
04、“兩證合一”改革試點
開展《貨物進口證明書(汽車、摩托車)》和《進口機動車輛隨車檢驗單》“兩證合一”改革試點海關總署公告2023年第43號
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提升進口機動車輛通關效率,促進我國汽車產業持續健康發展,海關總署決定在上海海關開展《貨物進口證明書(汽車、摩托車)》(以下簡稱《證明書》)和《進口機動車輛隨車檢驗單》(以下簡稱《隨車單》)“兩證合一”改革試點。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自上海海關申報進口的汽車、摩托車,對原按照海關總署公告2015年第34號(關于《貨物進口證明書》相關事宜的公告)、《進口汽車檢驗管理辦法》(原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令第1號公布,根據海關總署令第238號、240號修改)等相關規定需要分別簽發《證明書》和《隨車單》的,在進口車輛辦結放行手續并經檢驗合格后,試點簽發“兩證合一”的《證明書》。
二、收貨人應自進口汽車、摩托車放行并經檢驗合格后三年內向海關提出簽發新版《證明書》申請。
三、進口非中規車的,應在報關單“規格型號”中申報原銷售目的國車版、型(如“原歐規”“原美規”“原加規”“原中東規”等)。
四、收貨人申請僅需原單一《證明書》或《隨車單》的進口汽車、摩托車,按照原管理規定辦理簽發手續。
五、海關總署公告2015年第34號中與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為準。
本公告自2023年6月1日起執行。
05、海關行業標準
海關行業標準《海關統計國家(地區)名稱代碼》海關總署公告2023年第37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業標準管理辦法(試行)》(海關總署令第140號公布,根據海關總署令第235號修改),海關總署發布海關行業標準《海關統計國家(地區)名稱代碼》(HS/T 71—2023),自2023年6月1日起實施。
標準的文本可通過中國技術性貿易措施網站(http://www.tbtsps.cn)標準欄目查閱。
06、海關啟用新植物檢疫證書
根據《國際植物檢疫措施標準》,中國海關更新了植物檢疫證書和植物轉口檢疫證書的模板。新的植物檢疫證書和植物轉口檢疫證書將于2023年6月1日起使用。在過渡期內(2023年12月31日之前),新證書和當前證書都可以使用。
07、內地-澳門海關“經認證的經營者”(AEO)互認
2023年2月,海關總署與澳門海關正式簽署了《海關總署和澳門海關關于內地海關企業信用管理制度與澳門海關認可經濟營運商計劃互認的安排》(以下簡稱《互認安排》),決定自2023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根據《互認安排》規定,內地與澳門海關雙方相互認可對方海關的“經認證的經營者”(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簡稱“AEO”),為進口自對方AEO企業的貨物提供通關便利。其中,內地海關認可澳門海關A級認可經濟營運商為互認的AEO企業,澳門海關認可內地海關高級認證企業為互認的AEO企業。
二、內地與澳門雙方海關在進口貨物通關時,相互給予對方AEO企業如下通關便利措施:適用較低的進口貨物查驗率;對需要實貨檢查的貨物給予優先查驗;指定海關聯絡員,負責溝通處理AEO企業在通關中遇到的問題;在進出口貿易中斷并恢復后優先通關。
三、內地AEO企業向澳門出口貨物時,需要將AEO編碼(AEOCN+在內地海關注冊登記和備案的10位企業編碼,例如AEOCN1234567890)告知澳門進口商,由其按照澳門海關規定申報,澳門海關確認內地海關AEO企業身份并給予相關便利措施。
四、內地企業自澳門AEO企業進口貨物時,需要分別在進口報關單“境外發貨人”欄目中的“境外發貨人編碼”一欄和水、空運貨運艙單中的“發貨人AEO編碼”一欄填寫澳門AEO企業編碼。填寫方式為:“地區代碼(MO)+9位數字”,例如“MO123456789”。內地海關確認澳門AEO企業身份并給予相關便利措施。
08、對菲律賓實施海關總署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項下進出口貨物原產地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255號,以下簡稱《辦法》),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根據《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以下簡稱《協定》)有關規定,《協定》將于2023年6月2日起對菲律賓生效實施。《辦法》第二條所述的成員方增加菲律賓,《辦法》第十四條所述的《特別貨物清單》增加《出口至菲律賓特別貨物清單》。
RCEP對菲律賓生效后全部15個成員均完成生效程序并相互實施關稅減讓。截至2021年底中國已連續六年成為菲最大貿易伙伴,菲律賓已成為中國最大的香蕉和菠蘿進口來源國。
09、允許多國20家境外水產品企業恢復對華出口
為豐富國內水產品供應,促進水產品產業鏈供應鏈穩定,經科學評估,海關總署于2023年5月26日起允許巴基斯坦、巴西、馬來西亞、西班牙、新西蘭、印度尼西亞等國家20家境外水產品企業恢復對華出口。
10、六部門推進2023年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專項行動
海關總署日前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部署動員在北京、天津、上海、重慶等12個省份17個城市集中開展為期5個月的2023年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專項行動。
具體來看,此次專項行動主要包括5方面19項措施:一是進一步深化“智慧口岸”建設和口岸數字化轉型,包括支持各地加強“智慧口岸”建設和通關模式改革試點等5項措施;二是進一步支持外貿產業升級和新業態健康持續發展,包括推動加工貿易提檔升級等4項措施;三是進一步提升跨境通關物流鏈供應鏈安全暢通水平,包括持續推進港航物流類作業環節單證無紙化和交接便利等4項措施;四是進一步規范和降低進出口環節合規費用,包括持續落實《清理規范海運口岸收費行動方案》等2項措施;五是進一步提升外貿經營主體獲得感和滿意度,包括協同推進企業“問題清零”、完善政府部門與商界溝通機制等4項措施。
11、對美加征關稅商品第十一次排除延期清單公布
經中國國務院批準,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公布對美加征關稅商品第十一次排除延期清單,對《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對美加征關稅商品第九次排除延期清單的公告》(稅委會公告2022年第10號)中的相關商品,延長排除期限,自2023年6月1日至12月31日,繼續不加征中國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關稅。
12、中國與烏茲別克斯坦簽署AEO互認安排
5月18日,中國海關總署署長俞建華與烏茲別克斯坦投資部部長庫德拉托夫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經濟和財政部海關委員會關于“經認證的經營者”制度互認的安排》(下稱《互認安排》)。
中烏兩國互為重要合作伙伴。據中方統計,2022年中烏貿易總值為651.3億元人民幣,同比增長25.2%。
13、商務部:對原產于日本、美國和歐盟的進口氯丁橡膠繼續征收反傾銷稅
商務部9日發布2023年第17號公告,決定自2023年5月10日起,對原產于日本、美國和歐盟的進口氯丁橡膠繼續征收反傾銷稅,實施期限為5年。
征收反傾銷稅的產品范圍是原反傾銷措施所適用的產品,與商務部2005年第23號公告中的產品范圍一致。自2023年5月10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原產于日本、美國和歐盟的氯丁橡膠時,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繳納相應的反傾銷稅。
氯丁橡膠主要用作電線電纜護套、膠管、耐油橡膠制品等,以及用于建筑防水材料、密封材料、粘合劑、海洋開發、醫療衛生、能源開發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