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央行近日發布通知,稱將進一步加強對進出口貿易的監管。
根據緬甸央行的通知,無論是海運還是陸運,所有進口貿易的結算都必須通過銀行系統進行。
進口商品可以通過境內銀行或出口商手中購買外匯,當進行合法進口產品的結算時,須使用境內銀行的轉賬系統。
此外,緬甸央行提醒申請邊境進口執照時,必須附帶銀行外匯余額結單。
根據緬甸商貿部的數據,2023-2024財年的近兩個月內,緬甸全國進口額達到27.9億美元。自5月1日開始,境外匯款金額達到1萬美元及以上的,必須接受緬甸稅務部門的審核。
根據規定,超過境外匯款限額的金額需要繳納相應的稅費。對于未繳納稅費的匯款,當局有權拒絕匯款。
此外,向亞洲國家出口的商人必須在35天內完成結匯,向其他國家出口的商人則須在90天內完成外匯收入結算。
緬甸央行在聲明中表示,境內銀行外匯儲備充足,進口商可以放心地開展進出口貿易活動。一直以來,緬甸主要從國外進口原材料、生活用品和化工產品等。
此前,緬甸商務部貿易司于今年3月底發布了第(7/2023)號文,要求所有進口貨物在抵達緬甸港口之前必須獲得進口許可證(包括保稅倉區的進口貨物)。該規定于4月1日正式生效,并有效期為6個月。
一名從事進口許可證申辦工作的緬甸人表示,以前除了食品和一些需要特定證明的產品外,大部分貨物的進口都無需申辦進口許可證。現在所有進口貨物都需要申辦進口許可證,這導致進口貨物的成本增加,物價也相應提高了。
根據緬甸商務部貿易司于6月23日發布的第10/2023號新聞公告,緬中邊境貿易的銀行交易系統將于8月1日啟動。銀行交易系統最初于2022年11月1日在緬泰邊境站啟用,緬中邊境將于2023年8月1日啟用。
緬甸央行指示,進口商必須使用從當地銀行購買的外幣(人民幣),或將出口收入存入當地銀行賬戶的銀行系統。此外,公司在向貿易司申請進口許可證時,需出示出口收入或所得申報憑單(income statement)、信用通知(credit advice)或銀行對賬單。經過審核銀行對賬單、出口收入或外幣購買記錄后,貿易司將發放不超過銀行賬戶余額的進口許可證。
已經申請進口許可證的進口商需要在2023年8月31日之前將貨物進口,逾期者的進口許可證將被取消。關于出口收入及所得申報憑單,可使用在當年1月1日之后存入賬戶的銀行存款,出口公司可將其收入用于進口或轉移給其他企業用于支付邊貿進口。
緬甸進出口及相關的營業執照可通過緬甸貿易網2.0系統(Myanmar Tradenet 2.0)辦理。
中國和緬甸邊境線長,兩國貿易往來密切。隨著中國疫情防控平穩進入“乙類乙管”常態化防控階段,中緬邊境的多個重要通道已復通,兩國邊境貿易逐漸恢復。中緬最大陸路口岸瑞麗口岸已全面恢復通關。
中國是緬甸的第一大貿易伙伴、最大的進口來源國以及最大的出口市場。緬甸主要對華出口農產品和水產品,同時自華進口建材、電器、機械、食品和藥物等。
從事中緬邊境貿易的外貿人務必引起注意!